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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7, 2011
記載著10月17日有新日誌。
瞄了一眼發表上一篇日誌的時間,5月26日,都快半年過去了。是懶得寫呢,還是沒有寫的衝動,其實都不是。給我個解釋的機會。這段日子里并沒有發生什麽實質性的變化,還在上學,一個月有那么幾次兼職,和某某感情冷淡,和某某某某一見如故。如果你問我「最近過得怎樣」,我會回答「老樣子」。但既便如此,我清楚地知道,遇見過一些人,看見了一些事,我的心電圖有起有伏,換句話說,那是些頻繁的小型心理活動。每每這種時刻,我會有些感覺想要記錄在案,可是念頭一閃而過,來了件任務就將之拋到九霄雲外,又或者,挑起了我敏感的神經,腦中摸索其中的細枝末節,一發不可收拾,也就不再有碼字的力氣。
如果有一天我失去記憶,什麽也不記得,我打開了blog,卻有將近150天是空白,會很懊悔當初怎么不寫,就算寫一點流水賬也好吧。畢竟,文字於我,是重要的存在。
TLW里,親愛的Shane說,我來懺悔的原因是,我們不必看到對方的臉,這樣我就不用看到當自己讓對方失望時心痛的表情。對我而言,當面交談雖然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對方的意思,但卻免不了有尷尬抑或是難以自持的場合,而電話里,又有些匆忙或者心不在焉,所以我更傾向于文字。如今手寫的信顯得彌足珍貴,那些飽含深情的一筆一劃是多么有誠意,我記得,收信拆信的那一刻,激動得活蹦亂跳。而閱讀文字時,一般都會找個空閒的時間安靜的地方有個舒服的環境,似乎這是文字的魅力,不自主地肅然起敬。除此之外,最重要的一點,碼字讓我們有了更多的思考。那些氣話那些不經過大腦思考的蠢話通通閃邊了。當你在思考一句話要如何說才能準確無誤地表情達意是的同時也就是在問自己到底想要什麽。甚至,寫完了整個故事,豁然開朗。
字字珠璣固然令人如沐春風,但樸素白描的語言也會誠摯,動人。寫一點,寫一點,慢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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